第一条为提升公务员动态管理和日常考核水平,将考核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,提高机关效能,推动干部形成注重日常表现、工作实绩的良好氛围,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科协机关全体人员。
第三条工作记实要详实准确,结合工作职责、目标、计划,认真记录每日(周)工作情况,记录要采用条目式表述,力求真实、简明、有条理。重在记事、记实绩,避免记“流水账”,记录内容能够反映出每日(周)工作业绩。云平台记录原则上要求即时记实,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记实的应及时补录。
第四条工作记实不得千篇一律,不得在网上摘录相关学习心得等直接粘贴,不得记录与工作无关事项,不得将涉密信息填报上传至云平台。
第五条月初任务分解、月末工作小结和年末工作总结要及时认真填写、不得敷衍了事,不得千篇一律。
第六条季度评鉴打分要客观公正。评鉴打分每季度一次,四季度末汇总生成个人平时考核最终成绩。
第七条云平台数据考核结果作为市科协干部选拔、职务晋升、交流轮岗、教育培训的重要参考之一,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中产生。
第八条市科协全体干部要高度重视公务员考核云平台填写工作,严格遵守制度,按时填写工作记实,避免出现漏填现象。
第九条对因非工作原因和个人极特殊原因,未按时完成云平台填报任务,造成单位绩效考核扣分的,视情况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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